弹劾与更替
本章规定管理成员的弹劾条件、程序与职务更替规则。
管理组织成员在以下情况下可能被弹劾:
- 失职: 严重失职,造成重大损失
- 违规: 违反行为规范,情节严重
- 渎职: 渎职行为,损害组织利益
- 不信任: 收到不信任投票
1. 提出弹劾动议
Section titled “1. 提出弹劾动议”- 提出主体: 由 5 人以上联名提出
- 动议内容: 明确弹劾对象和理由
- 证据材料: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
2. 调查核实
Section titled “2. 调查核实”- 调查小组: 成立独立审查小组,其组成规则见 构成与选拔
- 调查过程: 进行客观、公正的调查
- 调查报告: 形成调查报告并公布
3. 辩论与投票
Section titled “3. 辩论与投票”- 被弹劾人陈述: 被弹劾人有权进行陈述和辩护
- 辩论: 管理委员会进行辩论
- 投票: 符合条件的全体成员(核心贡献者及以上)投票
4. 执行决定
Section titled “4. 执行决定”- 通过弹劾: 弹劾投票通过后立即执行
- 未通过弹劾: 弹劾投票未通过则终止程序
- 记录在案: 弹劾过程和结果记录在案
- 罢免职务: 被弹劾人立即罢免职务
- 禁止任职: 在一定期限内禁止担任管理职务
- 档案记录: 弹劾结果记入永久档案并公示
任期届满更替
Section titled “任期届满更替”- 提前通知: 任期届满前 1 个月开始准备换届
- 候选人征集: 征集新一届候选人
- 选举进行: 按照选拔流程进行选举
- 工作交接: 任期届满后 1 个月内完成工作交接
主动辞职更替
Section titled “主动辞职更替”- 辞职申请: 提交正式辞职申请
- 审批程序: 管理委员会审批辞职申请
- 工作交接: 完成工作交接
- 继任安排: 安排继任者或重新选举
管理员(Director)缺席、辞职及全体辞职情形下的代理与重选规则,以 构成与选拔 为唯一权威来源,本章不再重复。
- 文件资料: 所有相关文件资料
- 工作进度: 当前工作进度和计划
- 联系信息: 相关联系人信息
- 权限移交: 相关系统和权限的移交
- 制定计划: 制定详细的交接计划
- 移交文件: 移交所有相关文件资料
- 工作说明: 进行工作说明和培训
- 确认完成: 双方确认交接完成
- 正常交接: 1 个月
- 紧急交接: 1 周
- 复杂交接: 可适当延长
- 选举争议: 对选举结果的争议
- 弹劾争议: 对弹劾过程的争议
- 更替争议: 对更替过程的争议
- 内部调解: 首先进行内部调解
- 独立审查: 如调解失败,进行独立审查
- 最终裁决: 管理委员会做出最终裁决
本页争议处理针对选举、弹劾与更替争议;涉及违规处分的申诉见 义务与限制。
- 弹劾记录: 弹劾过程和结果的记录
- 更替记录: 更替过程和结果的记录
- 交接记录: 工作交接的记录
- 正式记录: 所有正式记录必须保存
- 保存期限: 保存期限为 5 年
- 公开查询: 记录可以公开查询